《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 201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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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

     

      下半年,我省将加快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投资的参与。7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在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并进一步落实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在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方面,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在页岩气、常规天然气开发、管道建设以及大型水电站建设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与相关中央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地方城际铁路和资源开发性铁路投融资改革试点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项目申报目前已启动,申报时间到本月底结束,待省政府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开,届时民间资本可“按图索骥”。《意见》从9个方面对于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包括加大简政放权,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尽快制订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确保7月20日前纳入总体规划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加快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健全省级平台“统借统还”融资模式,争取开发性金融更大支持,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

      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大中西部铁路、棚户区改造、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有针对性、前瞻性地研究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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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 201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

     

      下半年,我省将加快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投资的参与。7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在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并进一步落实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在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方面,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在页岩气、常规天然气开发、管道建设以及大型水电站建设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与相关中央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地方城际铁路和资源开发性铁路投融资改革试点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项目申报目前已启动,申报时间到本月底结束,待省政府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开,届时民间资本可“按图索骥”。《意见》从9个方面对于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包括加大简政放权,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尽快制订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确保7月20日前纳入总体规划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加快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健全省级平台“统借统还”融资模式,争取开发性金融更大支持,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

      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大中西部铁路、棚户区改造、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有针对性、前瞻性地研究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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