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解读
制图杨仕成
未来,省高院的“妙计”或将为全省公务机关提供方向,效力于我省公务机关规范公务车辆管理。15日发布的《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9月1日起将对公务用车进行社会化改革,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此外,《办法》从三公经费、机关资产配置、办公用房、会议数量等多方面,为机关事务单位再上“紧箍咒”,并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歪风”给出了治理措施。
公务用车
过去,公务员朱丹下班后不会将公务车“归位”,她坦言都是“直接开回家了。”现在,她已经习惯下班和节假日将公车归位。变化源于单位对公务车管理方式的改变,“公车不能私用,节假日必须入库”。
节假日封存停驶下班后公车必须归位
7月11日下午6点半,成都某郊县旅游局工作人员朱丹(化名)把单位的公务车停进车库后,才安心离开。倒退到过去,朱丹根本不会在下班后将公务车“归位”,“就直接开回家了,反正又是周末。”
变化源于单位对公务车辆管理方式的改变,“公车不能私用,节假日必须入库,”朱丹说,她正在习惯公务车的严格使用规范。作为一个有20多年工龄的老公务员,朱丹坦言,她不能回避自己也曾是公车私用的一员。
接下来,还有更多人需要像朱丹那样,习惯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因为从9月1日起,《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公务车辆要严格落实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
根据《办法》,公务用车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车辆的配备、更新,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权限规定,按照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统筹安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应当查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严格落实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公务用车的社会化改革被再次强调,同时包括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建立健全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使用公示等制度。
办公用房
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剂使用。这意味着,政府部门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将更多可能的,服务于民生需求。
不得出租和出借腾退办公楼建幼儿园
15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一座由以前政府食堂及附属用房改建的幼儿园已经结束收尾工作,今年9月将迎来数百位适龄儿童入学。
“要是在以前,肯定不得修幼儿园哦!”刚刚给自家女儿报上名的附近居民周女士觉得,政府公共用房让出来,是难得的好事。
今后,像周女士受益的这种好事或将更多。因为《办法》明晰,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剂使用。这意味着,政府部门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将更多可能的,服务于民生需求。
此外,《办法》要求政府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赁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已经出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租金收入上缴国库。
对于“高大上”的政府部门办公用房,《办法》也首次明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权属登记。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适当集中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会议数量
成都市政法系统一名入职2年的“新兵”说,“过去,我们最喜欢开会,听领导们讲课”。从去年开始,会越变越少,质量却越来越高,“现在都流行开短会,一切从简,哪个领导讲得长,自己都会不好意思”。
现在流行开短会接待转向“节俭风”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严控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还未等《办法》正式实施,来自成都市政法系统一名入职刚2年的“新兵”就感到了变化。“过去,我们最喜欢开会,听领导们讲课。”她说,从去年开始,会越变越少,质量却越来越高,“现在都流行开短会,一切从简,哪个领导讲得长,自己都会不好意思”。
同样产生变化的,还有她所在部门的公务接待。她说,以前部门搞接待,规格都比较高档,而现在则开始转向“节俭风”,基本都是公务餐,以盒饭或食堂为主。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定期公布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三大政府账本,历来是市民关注的重点。对此,《办法》也做出严格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资产配置 机关资产配置不得超标
《办法》还提及了机关资产配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逐步实现机关通用资产的统一配置和调剂;无法调剂的闲置资产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上缴国库。政府各部门应科学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机关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问责处罚 严重违反办法或被撤职
《办法》还设立了问责机制。若有相关部门或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无批准文件擅自为公务用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等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记者 李媛莉 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