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 2014年10月16日 09时4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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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做“加法”:“真金白银”补贴创新研发,设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做“减法”:对企业用电、物流等方面给予补助或实行价格优惠

      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转化,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100万元以内的补助或贴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向企业的借款或占用资金,必须在2014年底前归还到位……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22条高含金量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措施》共22条,主要指向两大方面:一是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在创新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做“加法”;二是对小微企业在用电、物流等成本方面做“减法”,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在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亮点不少。其中包括,企业承接科技成果并在省内转化成功,补贴购买研发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科研转化项目年投资或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补助投资或新增产值的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具自主知识产权,价值100万元以上省内首台(套)装备,给予购买单位补贴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内首台(套)装备,一次性给予购买单位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定、主持修订及参与修订上述各级标准的,按同类标准制定补助额度的60%、50%、30%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新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大力支持省内企业开拓市场。《措施》提出,对企业参与“川货全国行”等“三大活动”给予补助。各地、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总额30%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考虑省内产品并给予一定优惠。

      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措施》提出,设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科技等优势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为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供“成链配套”的省内中小微企业,重点保障“小巨人·成长型”企业融资需求。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我省将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放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确保县域内新增存款的60%及以上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减负。《措施》提出,对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实施直购电试点,对试点园区供电设施基本电费进行补助。企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实行20%以上的优惠。严格禁止地方和部门以任何方式征收企业“过头税”。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的各类会议等活动,禁止摊派企业参加各种展会。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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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 2014年10月16日 09时4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做“加法”:“真金白银”补贴创新研发,设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做“减法”:对企业用电、物流等方面给予补助或实行价格优惠

      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转化,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100万元以内的补助或贴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向企业的借款或占用资金,必须在2014年底前归还到位……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22条高含金量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措施》共22条,主要指向两大方面:一是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在创新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做“加法”;二是对小微企业在用电、物流等成本方面做“减法”,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在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亮点不少。其中包括,企业承接科技成果并在省内转化成功,补贴购买研发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科研转化项目年投资或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补助投资或新增产值的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具自主知识产权,价值100万元以上省内首台(套)装备,给予购买单位补贴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内首台(套)装备,一次性给予购买单位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定、主持修订及参与修订上述各级标准的,按同类标准制定补助额度的60%、50%、30%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新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大力支持省内企业开拓市场。《措施》提出,对企业参与“川货全国行”等“三大活动”给予补助。各地、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总额30%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考虑省内产品并给予一定优惠。

      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措施》提出,设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科技等优势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为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供“成链配套”的省内中小微企业,重点保障“小巨人·成长型”企业融资需求。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我省将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放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确保县域内新增存款的60%及以上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减负。《措施》提出,对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实施直购电试点,对试点园区供电设施基本电费进行补助。企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实行20%以上的优惠。严格禁止地方和部门以任何方式征收企业“过头税”。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的各类会议等活动,禁止摊派企业参加各种展会。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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