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措施的通知》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措施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措施的通知》中指出,对入驻孵化器的科技型内外资有限公司(不含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允许注册资金零首付。
注册资金零首付,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07年8月15日,成都就诞生了首家零首付注册的资本公司。近年来,国内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如陕西省工商局在2012年9月规定,除行业有明确要求外,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湖北2013年8月出台“工商新政18条”,对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内的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各地之所以出台这些举措,出发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地区经济发展,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举措是政府对企业释放出放松管制的信号,有助于破除政府监管体制对市场和企业的“不信任”状态。
资本的自由天性,决定了需要灵活而宽松的规则体系。国外的一些实践表明,宽松的资本要求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满足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促进了当地的经济活力。
不可否认,当前我们总有极少数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守诚信,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监管,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实行注册资金零首付的举措,对相关企业的信用结构将是一个考验,同时对政府部门的监管体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企业来说,要想在政府逐渐放松的规则体系中获得长足发展,除了加强自身内部和外部信用外,更需要借助这个时机大幅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层的成熟度,保证公司健康发展,以此获得政府监管部门的信任。否则必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淘汰。
推出注册资本零首付的举措,表明政府对企业的信用寄托了很大期望。唯有企业自身多努力,在政府的支持和呵护下,市场经济才会得到可持续性、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