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区域重污染天气污染的严重性、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我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划分为区域Ⅲ级预警、区域Ⅱ级预警、区域I级预警,I级为最高级别。这是记者1月1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的。
经预测,5个及5个以上的连片市(州)将发生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AQI≤300 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为150<API ≤200时,启动区域Ⅲ级预警。5个及5个以上的连片市(州)将发生连续3天300<AQI≤500或200<API≤300时,启动区域Ⅱ级预警。5个及5个以上的连片市(州)将发生连续3天AQI>500或API>300时,启动区域I级预警。
当单个市(州)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或监测到5个及5个以上连片市(州)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对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研判后,将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及时启动区域Ⅲ级、区域Ⅱ级或区域Ⅰ级响应。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省直有关部门将指导、督促各相关市(州)政府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发布区域Ⅲ级预警时,各地政府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以及减少汽车上路、减少用电量等建议性减排措施。同时发布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对重点排污企业限产,对大型汽车实行限时、限区域通行,扬尘减排措施以及禁止露天焚烧等措施。
发布区域Ⅱ级预警时,各地政府将对重污染企业加大限产力度,必要时停产;要求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强化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或停产措施落实。
发布区域Ⅰ级预警时,各地政府对重污染企业加大限产停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要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Ⅰ级响应比例要求。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加大控制力度,排污单位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AQI或API发生变化,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经预测,预警区域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将解除相应等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