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将全部由省食药监局管理。
根据《规定》,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将纳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原省食药监局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都将整合划入省食药监局。
合并后省食药监局将由原来的12个处室增加为16个处室。其中,新增了科技与宣传处,该处室将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次设立专门的宣传处室。同时,原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处取消,新增了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省食药监局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将专门成立一个处室负责。
该局今后将成立药品化妆品生产注册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来管理药品以及化妆品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