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31项举措 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9月2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31项举措,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这些举措中,创新举措13项,强化落实现行举措18项。
用地方面,突出优化服务强保障,建立省建设用地协调机制,定期推动解决重大项目用地事宜,每季度编制新开工项目用地清单予以重点保障。突出深挖潜力促集约,对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额返还地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突出综合评价奖先进,对“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排名连续3年位于同类开发区前列的,给予所在县(市、区)指标奖励。突出银行保函降成本,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银行保函方式预存土地(耕地)复垦费。
用林方面,坚持“容缺承诺办”,实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容缺+承诺”办理,能源、交通、水利领域的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应保尽保。坚持“提前并行办”,符合条件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根据前期工作批文,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办理先行使用林草地审核手续。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国省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与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可并行办理。坚持“依规调整办”,国省重点线性工程项目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地且确需建设的,经论证可依法依规申请调整相应自然保护地功能区。
环保用能方面,聚焦统筹用能配置,对国、省重点布局地区建设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州)建设的单位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以及单位产品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省重点项目,能耗替代量由省级统筹支持。聚焦优化环评管理,探索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一体化推进”,分层分类建立环评服务保障台账,实行专人负责、调度保障、跟踪服务。聚焦深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省级统筹调配机制。
工作保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激励,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用于项目相关研究、专题论证、咨询评估等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融资服务,依托现有成熟平台,搭建项目“金融超市”,精准高效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强化协调调度,落实省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省项目投资挂牌督办通报工作机制和“面对面办公”工作机制,及时协调问题,限时提速办结。(记者 史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