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上获悉,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为扎实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在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明确提出:聚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是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