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联动,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构建起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依法落实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督作用,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二是完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推进财会监督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成效。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