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四川省“稻香杯”暨农业丰收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22年09月23日 07时5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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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2022年9月21日)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和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培育了一批优质米品种,涌现出一批农业丰收先进典型。

    在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中锐意进取、再创佳绩,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宜优1611”等5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特等奖、“川康优6308”等10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一等奖、“川优8213”等10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优质奖,对大邑县安仁镇新福社区等150个“四川省农业丰收奖先进集体”、任怡等296名“四川省农业丰收奖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新起点上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记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树立大食物观,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为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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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四川省“稻香杯”暨农业丰收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22年09月23日 0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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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9月21日)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和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培育了一批优质米品种,涌现出一批农业丰收先进典型。

    在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中锐意进取、再创佳绩,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宜优1611”等5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特等奖、“川康优6308”等10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一等奖、“川优8213”等10个水稻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优质奖,对大邑县安仁镇新福社区等150个“四川省农业丰收奖先进集体”、任怡等296名“四川省农业丰收奖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新起点上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记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树立大食物观,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为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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