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助企纾困 推动“建筑强省”建设
助企纾困 推动“建筑强省”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日前,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从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推动企业战略合作、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财税支持、促进外向经济发展等10个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
“印发《十条措施》,一方面是积极为建筑业企业纾困,另一方面意在进一步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从而推动‘建筑强省’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措施》“含金量”十足,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并明确一系列奖补政策。比如,四川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专精特新”是重点支持方向。记者了解到,对于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四川将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支持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为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四川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该负责人介绍,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疫情等因素,给建筑企业带来成本上升等压力。”该负责人说,对此,《十条措施》明确支持发承包双方结合工程实际,在建设工程造价中协商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将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企业负担如何降低?对此,四川鼓励给予合理工期补偿,造成损失和费用增加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实现增加值4662亿元,占全省GDP的8.7%。“尽管如此,全省建筑业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比较明显。”该负责人说。
对此,《十条措施》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四川将建立在川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同时,四川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股权多元化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记者 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