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行动 四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在实处
近日,四川省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以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为重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方案》印发后,全省各地迅速行动,以贯彻落实15条硬措施为导向,扎实开展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迅速印发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4月17日,阿坝州安委会印发了《阿坝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以严格落实15条重要举措为导向,围绕危险化学品、民航领域、水电企业、校园、监所等共计25个重点行业领域,将每条措施的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成立由州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
《阿坝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阿坝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有针对性明确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除阿坝州外,4月20日,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也印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该市从即日起分5个阶段开展为期8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次日,该市召开了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解读工作方案,部署重点工作。
据了解,自贡的大检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分宣传动员、排查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和总结提高5个阶段进行,重点聚焦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23个重点行业领域。该市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到“实查”,通过大检查发现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切实落实排查责任,确保不漏一个岗位、不差一个环节、不落一个隐患;要做到“实改”,对企业发现的隐患绝不能一查了之,在现场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逐级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严格实行销号式闭环管理;要做到“实执法”,加强协作配合,集中开展专项执法、综合执法,坚决“打非治违”,对影响安全的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惩处,绝不留情。
将企业自查自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中,企业自查自纠被单独作为一个阶段工作任务列了出来。
泸州市安委会就专门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将于4月19日至5月15日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该通知明确要求,泸州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查期间,企业要重点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安全风险辨识是否精准全面、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全面、动态和闭环,安全投入保障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组织演练,应急准备是否落实。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说明了各企业是自查自纠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研究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排查本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问题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完善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问题隐患演变为事故。要在企业内部公示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接受企业全员监督。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特点,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区(县)、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迅速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企业自查的问题隐患积极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除泸州外,四川各市(州)安办也都相继印发了相关方案和通知,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阶段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和相关部署。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体检”
“一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说完全没问题是不可能的,执法人员和专家来检查是好事,会提出很多我们自查自纠时没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帮助我们提升。”泸县隆兴建材有限公司松树磅砂岩矿矿长鲁道全说,每次安全检查对企业来说都是一次“体检”,让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就在这之前,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带着专家到泸县隆兴建材有限公司松树磅砂岩矿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一路上,执法人员和专家们都在四处张望,有时会停下脚步拿出图纸,对照着面前的矿山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走到矿山的首采工作面时,执法人员、专家、企业负责人等全都跟走了上去。“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这个坡度高了些。”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然边走边说。首采工作是矿山开采作业的核心区域,同时也是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较多的地方。从下面一路走上来修的路、开挖的山体等都是在为首采工作面投产打基础。
“初步看来,矿山上山道路为预防车辆冲出路面的车挡,部分地方没有达到1.2米,有的只有1米左右或是几十厘米。上山道路的坡度也没有按照设计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坡度要在8%以下,目前测量已经超过。下一步,我们要将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形成《现场检查记录》,同时制发《整改指令书》下发给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整改。”王然说,“目前该企业处于建设阶段还未投产,正在申请试运行,如果该企业不按照设计来建设是不能通过验收的。”
据了解,截至目前泸州市已对21家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下一步继续严格按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泸州市高风险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
除泸州市外,遂宁市应急管理局也于近日整合了该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执法人员,联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大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专家组执法检查组,对大英县2家工贸企业开展示范性执法检查,共查出33项安全隐患。其中,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设施设备未定期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及不落实等问题是企业“通病”。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设施采用什么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什么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4月23日上午,遂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组深入四川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随机测评。
在随后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巡查记录表》中发现的问题部分无闭环,中控室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点位分布图未上墙,水泥基车间提升机无护笼、无限重、严禁载人标志、无操作流程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反馈,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向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自去年5月底试生产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相关专家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为我们企业安全生产‘把脉会诊’。”该公司负责人刘刚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对此次查出的问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