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
●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
●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
●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
2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为什么是成都?成都将示范什么?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在天府新区强调“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自此,公园城市这一全新的城市理念,从这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4年来,从公园城市首提地到公园城市示范区,成都以新发展理念为“魂”、以公园城市为“形”,先行先试,推动公园城市建设进阶升级。
如今,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再次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赋予成都先行先试的使命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批复,示范区具体建设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制定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提出具体建设路径,从四个“着力”出发,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批复要求,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充分彰显生态价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批复对具体任务分工进行了明确。四川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成都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力量,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批复赋予成都先行先试的使命。批复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四川省协调配合,在公园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支持成都市先行先试,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统筹指导,适时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聚焦三个方面形成建设合力
作为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先行者,成都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前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成都明确,从聚焦实践“两山”理念、宜居宜业、现代化治理三个方面推进先行示范,坚决扛起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重大使命。
批复中提到,示范区建设要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充分彰显生态价值。“这充分说明,绿色发展是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基础条件,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盛毅认为,“十四五”时期,成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同时推动减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阶段,“成都的目标不应只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全面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体系,实现绿色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从具体行动来看,成都通过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四大结构推进高质量发展,这将成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重要经验。”盛毅说。
作为公园城市的首提地,天府新区4年来展开了诸多先行探索,正从大尺度营城建设转化为精细化场景营造。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局长王科介绍,随着天府新区城市空间格局成型,人口和产业随之快速聚集,居住和工作在这里的人,如何看待这座城市,与城市共同成长、产生链接,这是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2.0版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他表示,天府新区转向通过“人的视角”去谋划公园城市,一方面是探索建立一套公园城市指数体系,直观表达人对城市的感知;另一方面,瞄准街区空间,打造功能业态融合的“理想街区”,实现“老百姓走出门就像在自家花园”。
在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明坤看来,4年来,生态文明引领的成都公园城市实践表现出创新实践的活力,下一步还需在系统研究、科学评估上再下功夫。 (记者 吴亚飞 雷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