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78.2岁
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78.2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到2025年,全省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2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6.6‰以下……
不久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推动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完善医疗体系 市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乙等
“‘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严峻。”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和实施《规划》,事关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我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规划》提出了7个具体目标和27项指标,涵盖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环境、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等多个领域。
在硬件设施方面,《规划》提出,要健全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妇幼健康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医疗集团率达100%,市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乙等。20万常住人口以上的县均有一所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50万人口以上的县达到三级标准。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省老年医院,推动21个市(州)各建成1所老年医院。
完善全周期服务 重点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5.74%
《规划》提出,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积极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策略与措施,保持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国同期平均值。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加快国家、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重点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5.74%。
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产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政策。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生育力保护,推广成熟辅助生殖技术,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引导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落实功能定位,补齐服务短板,发展优势特色,健全转诊机制。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和价格,健全医疗保险筹资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温馨的全周期妇幼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医养结合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四川医养结合品牌。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动构建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圈。到2025年,建成26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85%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 力争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0个
要全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提升省域内相关专科综合诊治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一批医疗技术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到2025年,全省力争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500个。全面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能力,力争实现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达到推荐标准。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基层诊疗人次占比下滑趋势得到缓解。
完善省、市、县三级质控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由以住院患者为主延伸至门急诊、日间手术患者的全诊疗人群。到2025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估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覆盖省域内的信息互认。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到2025年,力争60%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智慧医院、20%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智慧医院。
推进互联网医院与线下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到2025年,力争建成300家互联网医院。实施“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到2025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县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保
我省将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和60%。
统筹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衔接,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
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由市(州)三级公立医院牵头,整合各层级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形成“N+1+N”(多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个区级医院+多个市级医院的优势专科群)的格局。
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的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探索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创新慢性疾病支付方式,实施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促进急慢分治。 (记者 石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