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支持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的若干措施》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凉山州和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提出要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和就业扶持、“美丽四川·宜居凉山”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会治理、财政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帮扶9个方面支持政策,促进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措施》强调,凉山州及所辖县(市)、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担负起帮扶主体责任,细化完善支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 (记者 王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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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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