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都市圈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印发
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2021年05月11日 07时5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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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构建都市圈轨道交通半小时通勤圈,规划建设德眉资动车所

    ●继续优化动车开行方案,探索推行动车“月票制”

    ●推动4市12345服务热线系统互联互通

    5月10日,记者从省同城化办获悉,《成都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印发。《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三个阶段消除成德眉资4市间的营商环境差异。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差异缩小,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30%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3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90%以上。到2022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趋于一致,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15%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5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95%以上。到2023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基本一致,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5%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8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100%,行政壁垒基本消除。

    《行动方案》确定具体措施和路径:加强互联互通,促进共享共用。构建都市圈轨道交通半小时通勤圈,规划建设德眉资动车所,继续优化动车开行方案,探索推行动车“月票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成德眉资数据资源共享专区,实现公共管理、政务服务、空间地理等领域信息同城化。

    统一标准规范,促进跨区通办。推进全域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异地可办事项逐年提升至30%、50%、80%以上。推动4市12345服务热线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全域“一键咨询”。共建投资环境,促进公平开放。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事项数量多、条件高等问题,研究提出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的改革措施;统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

    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探索建立4市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机制,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建立同城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协同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都市圈产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4市倾斜,加大城市空间供给。

    强化法治保障,促进联合监管。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推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对适合整体进行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力争6个月内终结破产程序,全面推行1年以上未结案案件按月“过堂会审”。 (记者 蒋君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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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都市圈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印发
    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2021年05月11日 07时5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构建都市圈轨道交通半小时通勤圈,规划建设德眉资动车所

    ●继续优化动车开行方案,探索推行动车“月票制”

    ●推动4市12345服务热线系统互联互通

    5月10日,记者从省同城化办获悉,《成都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印发。《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三个阶段消除成德眉资4市间的营商环境差异。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差异缩小,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30%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3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90%以上。到2022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趋于一致,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15%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5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95%以上。到2023年底,都市圈整体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水平基本一致,涉企事项指标差距缩小至5%以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达到80%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100%,行政壁垒基本消除。

    《行动方案》确定具体措施和路径:加强互联互通,促进共享共用。构建都市圈轨道交通半小时通勤圈,规划建设德眉资动车所,继续优化动车开行方案,探索推行动车“月票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成德眉资数据资源共享专区,实现公共管理、政务服务、空间地理等领域信息同城化。

    统一标准规范,促进跨区通办。推进全域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异地可办事项逐年提升至30%、50%、80%以上。推动4市12345服务热线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全域“一键咨询”。共建投资环境,促进公平开放。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事项数量多、条件高等问题,研究提出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的改革措施;统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

    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探索建立4市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机制,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建立同城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协同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都市圈产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4市倾斜,加大城市空间供给。

    强化法治保障,促进联合监管。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推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对适合整体进行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力争6个月内终结破产程序,全面推行1年以上未结案案件按月“过堂会审”。 (记者 蒋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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