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创建57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4月7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主办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成都市崇州市召开。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历史节点,开展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建设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助于挖掘利用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打造地方文化名片,增强文化软实力;有助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助于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会议部署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要求重点做好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狠抓普及推广,实现全民参与;推动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品牌塑造。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文化惠民项目。自2011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创建57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64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张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 郭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