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16.5亿元乡村振兴奖补资金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4月12日,记者从农业农村厅获悉,此次共下达乡村振兴先进县、乡、村奖补资金11.5亿元,星级园区奖补资金5亿元。
在补助标准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一次性奖补,其中,先进县(市、区)每个奖补6000万元、先进乡(镇)每个奖补500万元、示范村每个奖补60万元;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一次性奖补,其中,五星级园区每园奖补2000万元、四星级园区每园奖补1500万元、三星级园区每园奖补1000万元;对于晋级的省级园区给予奖补,从三星级升为四星级的补差500万元,从四星级升为五星级的补差500万元,从三星级升为五星级的补差1000万元。
我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将奖补资金与各地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务实推进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10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夯实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3大先导性产业支撑。 (记者 史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