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共享

  • 2021年11月27日 08时1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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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法治赋能美好生活

    ●公共文化阵地建设

    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寒暑假期间增设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

    ●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省公共文化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何要在此时出台《条例》?《条例》有何新突破、新特色?如何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真正落地实施?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

    意义何在?

    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双重“呼唤”,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地方法治保障

    《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出台《条例》是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双重“呼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面临投入不足、供需脱节、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部符合四川省情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性法规,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十分必要。

    杨筠介绍,《条例》具有五大主体内容,即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细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细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运营和管理。其中,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体育产品、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应当规划建设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规定公共文化设施拆除、重建、改建等程序。

    有何突破?

    实现了公共文化责任主体、公共文化治理方式、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因素的四大突破

    审议通过后,《条例》引起不少业内专家、学者的关注。在他们看来,《条例》实现了公共文化责任主体、公共文化治理方式、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因素的四大突破。

    《条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人民性、创新性、约束性和前瞻性,充满浓郁的四川色彩。比如,提出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等内容;明确要衔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条例》有四大特色。”杨筠介绍,《条例》适应发展新要求,着力打造四川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多措并举,践行法规有效实施过程中的人民民主;适应老龄社会和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细化完善为“一老一小”的有效服务;最重要的是,《条例》形成合力,强化监督保障。

    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上,杨筠表示,《条例》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参与”作了专章规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全民共享。

    如何贯彻?

    关注社会热点、四川话题,针对“双减”、疫情防控均有实举

    从成都街头艺人用歌声温暖城市、四川博物院成人志愿者团队用讲解照亮观众“博物之路”,到四川省文化馆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搬上“云端”、攀枝花市东区社区艺术节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如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供给日益丰富。

    未来,如何结合《条例》,确保公共文化活动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赋能美好生活?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赵红川表示,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即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公共文化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品质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化可及性、获得感、满意度。

    其中,在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上,我省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

    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将结合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寒暑假期间增设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促进“双减”政策实施。

    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上,将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特别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记者 边钰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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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共享

  • 2021年11月27日 08时1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法治赋能美好生活

    ●公共文化阵地建设

    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寒暑假期间增设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

    ●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省公共文化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何要在此时出台《条例》?《条例》有何新突破、新特色?如何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真正落地实施?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

    意义何在?

    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双重“呼唤”,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地方法治保障

    《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出台《条例》是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双重“呼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面临投入不足、供需脱节、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部符合四川省情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性法规,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十分必要。

    杨筠介绍,《条例》具有五大主体内容,即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细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细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运营和管理。其中,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体育产品、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应当规划建设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规定公共文化设施拆除、重建、改建等程序。

    有何突破?

    实现了公共文化责任主体、公共文化治理方式、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因素的四大突破

    审议通过后,《条例》引起不少业内专家、学者的关注。在他们看来,《条例》实现了公共文化责任主体、公共文化治理方式、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因素的四大突破。

    《条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人民性、创新性、约束性和前瞻性,充满浓郁的四川色彩。比如,提出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等内容;明确要衔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条例》有四大特色。”杨筠介绍,《条例》适应发展新要求,着力打造四川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多措并举,践行法规有效实施过程中的人民民主;适应老龄社会和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细化完善为“一老一小”的有效服务;最重要的是,《条例》形成合力,强化监督保障。

    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上,杨筠表示,《条例》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参与”作了专章规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全民共享。

    如何贯彻?

    关注社会热点、四川话题,针对“双减”、疫情防控均有实举

    从成都街头艺人用歌声温暖城市、四川博物院成人志愿者团队用讲解照亮观众“博物之路”,到四川省文化馆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搬上“云端”、攀枝花市东区社区艺术节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如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供给日益丰富。

    未来,如何结合《条例》,确保公共文化活动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赋能美好生活?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赵红川表示,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即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公共文化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品质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化可及性、获得感、满意度。

    其中,在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上,我省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

    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将结合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寒暑假期间增设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促进“双减”政策实施。

    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上,将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特别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记者 边钰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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