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正式启动
9月1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首日,在成都空港国际快件中心,一批货值人民币6.8万元的服饰、面罩、手机壳等商品,已经按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办结通关手续准备发往美国。
“最新试点的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相比之前零售模式通关时间更短,避免了因为国际运输不稳定性导致的超期退货等问题。”成功办理首票B2B出口业务的四川汇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鸥介绍说,“在此之前,我们要在订单产生之后才从国内打包寄递到消费者手里。现在可以提前将畅销品少批量发往境外海外仓进行售卖,货物交付时间大大减少。相当于我们这批货物是组团出运到境外海外仓,比之前零售出口的综合物流成本降低了至少20%。”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者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成都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宋宇告诉记者:“以前跨境电商出口只有零售一种模式,也就是企业对海外消费者,B2B模式不仅对电商来说增加了一种新的申报通道,企业还能享受到海关推出的优先查验、简化申报、一体化通关等便利措施,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
今年1—7月,成都海关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清单801.6万票,同比增加3.6倍,货值14.4亿元,增长1.5倍。成都海关表示,将在首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推广到全省范围,并积极探索跨境电商B2B出口与市场采购的创新结合,保障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通过释放政策红利,拓宽了企业出口渠道,提高了在疫情背景下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竞争的能力,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微信平台、政策宣讲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同时不断总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效率,相信我们川货卖全球的路子会越走越广。”宋宇说。(王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