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0年7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贺江华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四川省2019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7月21日,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预审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省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厅对预算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决算草案反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1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7562.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1.1%,增长9.7%;加上补助市县、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上缴中央、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总量为7407.8亿元;年末省级结转资金154.3亿元;收支平衡。2019年省对下各项补助4665.1亿元,增长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902.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62.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0.6亿元,为预算的123.9%,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1383.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5亿元,完成预算的69%,加上转贷地方专项债券、补助市县、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361.4亿元;年末结余资金21.8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为预算的101.3%,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为1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61.2%,加上转移支付、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0.3亿元;年末结余资金3.9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31.2亿元,为预算的103.3%,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688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045.1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当年收支结余86.1亿元,滚存结余3834.9亿元。
截至2019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577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我省的限额11731亿元之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84.6亿元。
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与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支出减少1亿元,主要是收回存量资金相应冲减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2亿元、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主要是账务处理期新确认了基金收入。以上变动情况,省级决算报告已经作详细说明。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9年省级决算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决算草案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部分单位财务核算不够严格;个别单位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财政资金支出效率不够高;个别市县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
审计厅对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发现了省级预算管理、“三大攻坚战”、民生资金项目管理、政府重大投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和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从加强审计整改、提高资金绩效、强化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厅提出的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持续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能。要精准、有效地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困难问题,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统筹抓好就业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支持扩大就业,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使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措施,多管齐下兜牢“三保”底线。
二、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完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进一步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推进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评价定量指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提高预决算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项目支出监督力度,7月底前仍未下达的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以及9月底前仍未启动实施的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资金应予以重新评估,确实无法有效执行的,应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严格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债务存量。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科学合理分配债券资金,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定期将债券资金发行情况、分配方案、地方偿债计划及债务风险情况报告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加强市县财政库款运行动态监测,加强工资、扶贫、基本民生支出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国库资金运行安全,坚决兜住“保基层运转”底线。严格控制“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监督,切实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严肃追责问责。
五、完善审计整改机制
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源头治理,查明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建立被审计单位向政府常务会议专项报告整改情况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审计移送处理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参考。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