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 我省获生态环境部表扬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中有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典型做法。我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落实落细,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生态环境部启动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督促指导各地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截至5月底,清单内企业合计7.6万余家,比4月底增加1.1万家。
此次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典型做法中,我省明确3类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对4类情形不再加处罚款或滞纳金。截至5月底,对30件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记者还了解到,在监督执法上,我省不断优化现场执法检查,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级为一二级的,环境信用评价为诚信的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切实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