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条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近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等7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若干措施》,从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丰富处置主体、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的《四川省金融运行报告(2020)》,2019年末,四川省不良贷款余额为1296.8亿元,较年初增加47.8亿元,增长3.8%。银行机构2019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141.3亿元。2019年末不良贷款率为2.1%,较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信用风险有所收敛。
四川此次出台的措施明确,各市(州)要发挥部门合力,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目标,对辖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进行清单式管理,并建立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平台和协调机制,确保属地不良资产余额和不良资产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措施提出,要积极争取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协调国有企业加大参与处置不良资产力度,通过盘活抵押物、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提升资产价值,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探索成立不良资产处置特殊目的公司(SPV),以过桥基金、分级基金等形式循环使用,提高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在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确,简化银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程序,银行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银行留存备查。
此外,四川还从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指导与政策支持、增强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能力、分类施策处置困难企业、提高金融债权案件办理效率、加强金融债权保护、加大金融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记者 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