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等7类职业可“先上岗、再考证”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转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高度重视“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应对措施工作。实施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防疫工作进入常态化后做好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的创新。
此外,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细化落实相应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具体措施。在统筹做好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7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外,可结合四川省实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还有,将企业新招录的、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优先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举办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考前培训,相应减免应届毕业生各项培训费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大学生实习基地及培育站点,提供实习岗位,提高大学生专业技能,强化理论知识和提升实践能力;鼓励符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先行到专利代理机构就业,从事检索、咨询、翻译、研究、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并强调,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