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完成下沉督察任务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三批6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10日-12日陆续进驻广元、遂宁、乐山等6市开展督察工作。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面完成下沉督察工作任务,其间共调阅资料4495份,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01件,下沉督察现场点位910个,移交案件26件。
各督察组通过下沉督察,查实了一批违法排污、违规倾倒、破坏生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在下沉工作期间,各督察组还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下沉督察的重中之重,并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群众展开面对面交流,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督察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被督察6市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督察配合和督察整改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督办、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以及信访办理和立案查处等方式,积极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功解决了一批群众多年期盼而未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