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个 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定了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要求各地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总结典型经验,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共确定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
《通知》要求,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