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完成首批进驻
9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9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5个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标志着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完成首批进驻工作。
这5个市分别为资阳、绵阳、达州、宜宾和南充。按计划,我省将于9月底前完成对上述5市的专项督察,11月底前完成对泸州、内江、巴中、德阳、凉山5个市州的专项督察,明年将对其余11个市州开展专项督察,最终实现对21个市州的专项督察全覆盖。
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督察主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州)、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
根据安排,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