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科技改革一直在前行。面上成效很多,但我今天想重点谈一个点。”9月17日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发布会上,当被问及四川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举措时,省科技厅副厅长杨品华“有感而发”,谈起了四川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他表示,截至目前,这项改革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400余项,催生60余家企业,带动社会投资近30亿元。
改革初衷,源自迫切的现实需求。杨品华说,四川是科技大省,拥有四川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长虹集团等一大批高校、院所和创新型企业,聚集了一大批科技人员。如何调动这些高校、院所、企业以及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一直是科技体制改革关注的焦点。
数据显示,四川省专利申请和授权量长期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约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60%的平均水平。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从政策层面看,近年来,四川持续对这项改革进行部署。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出“实施国有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可以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依法确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省科技厅也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改革试点。
从操作层面看,该项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由单纯的国有改变为单位、个人混合所有,将“先转化”改变为“先确权”,通过对科研人员给予成果产权奖励,充分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的问题,有力推动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西南交通大学第一个“吃螃蟹”。《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可以按照“三七开”的比例共同申请专利,也可以按同样的比例分割学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一年多时间,该校就有超过160项职务发明专利完成分割确权,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成立,带动社会投资11亿元。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目前,该项改革试点单位已由20家单位扩大至45家单位,试点内容也从原来的3项扩大至6项,涉及探索培育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机构、探索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不同的科研成果,使用的科研经费、学校资源不同,现在,我们在为每项职务发明专利确权时,都会更有针对性地考量,职务发明人可享有50%-90%的浮动成果所有权权属比例。”四川大学科研院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副部长高德友说。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将该项改革经验提炼为“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进行推广。(记者 朱雪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