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启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2019年08月20日 07时4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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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记者8月16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提高孤儿福利保障水平,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保障孤儿顺利完成学业,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孤儿将获得专项助学金。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为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和已在校就读的孤儿,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目前,全省已完成前期摸底核查,预计将有1800余名孤儿直接受益。

    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社会散居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助学申请。(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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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2019年08月20日 07时4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记者8月16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提高孤儿福利保障水平,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保障孤儿顺利完成学业,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孤儿将获得专项助学金。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为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和已在校就读的孤儿,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目前,全省已完成前期摸底核查,预计将有1800余名孤儿直接受益。

    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社会散居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助学申请。(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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