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合作向纵深推进 川渝签署“2+16”合作协议
7月10日,重庆党政代表团来川考察期间,川渝两地签署了“2+16”个协议(方案),将全面合作向纵深推进。“2”指《深化川渝合作推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方案》《关于合作共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框架协议》,“16”指15个专项工作方案(协议)和1个《共建合作联盟备忘录》。
“一体化发展重点方案”明确,以规划编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合作、开放平台等领域为重点,推动两省市建立健全横向联动、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两省市协商合作,共同推动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共建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提出,注重“四向拓展”,强化多式联运,促进互联互通,完善对外开放大通道,共同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进开放平台共享,提升区域整体开放功能和水平。
“16”重点聚焦全面合作的四个方面:
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合作。从产业协作共兴、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放平台共建共享、无障碍旅游合作、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规划和自然资源、建筑业协调发展、共建巴蜀美丽乡村示范带等9个领域深化合作。
支持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我省毗邻重庆的泸州、遂宁、内江、广安、达州、资阳6市政府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毗邻地区合作联盟,打造引领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
发挥重点地区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推动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潼南片区发展,深化达万一体化发展,泸内荣永协同发展,共建成渝中部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推动成渝相向发展。支持成都向东、重庆向西拓展,成渝轴线地区12个县签署方案,统筹推进一批有共识、能见效的合作事项和项目。(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