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6大主要内容
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
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发
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
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融合创新
全面加强中医药教育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
3大政策保障
加大对濒危中医药文化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人才培养
实施川派中医药传承人保护计划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意见》要求以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体系为主线,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中医药文化自信,打造中医药特色健康文化,并提出了2025年推动四川中医药文化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
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四川积淀了浓厚的中医药文化,享有“中医之乡,中药之库”的美誉。《意见》指出,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对凝聚川药、川方、川医、川人的川派中医药传承力量,夯实中医药学根基,增强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内在动力,厚植中医药学术创新进步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关于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意见》提出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中医药文化研究阐发、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融合创新、中医药教育体系建设、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等6大主要内容。其中,在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方面,强调不仅以“天回医简”等出土医学文献文物为依托,推动中医古籍整理研究和中医药出土医学文献文物研究中心建设。此外,还将分阶段实施中医百部经典工程,建立古籍文献数据库;收集整理古代川派名医名著古籍,编纂出版四川医籍全书;开展近现代川派名医学术思想与经验整理研究;积极支持青城山道医等具有四川特色中医药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省级非遗目录等,以及编纂四川省中医药志,准确反映中医药文化史四川篇章。
《意见》还提出3大方面的政策保障,提出加大对濒危中医药文化、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人才培养,实施川派中医药传承人保护计划。(记者 吴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