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四川初步分解为66项整改任务
5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后,我省积极行动,扎实推进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初步将督察意见分解为66项整改任务。
5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为做好整改方案编制工作,我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部门管行业”的原则,结合《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初步将督察意见分解为66项整改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
为高效推进整改方案编制工作,我省于5月19日至21日举办首期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培训班,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的编制要点、编制要求、编制标准进行培训,全省21个市(州)和相关省直部门共上百名业务骨干参加,确保编制出科学、合理、可行的高质量整改方案。 (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