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护薪”让农民工不“忧薪”
为农民工“护薪”,我省再出实招。省人社厅、省法院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强调,适用简易程序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在15个工作日内结案。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这个时限与国家规定的30个自然日相比,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从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到以根治欠薪为目标的夏季行动,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源头性欠薪主体责任制到畅通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处理渠道,我省不断从制度上、措施上发力,为农民工“护薪”,让农民工不“忧薪”。
强力“护薪” 符合条件当天立案
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难题,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今年7月决定实施“护薪”行动。
近日,省人社厅、省法院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我省落实“护薪”行动方案,要求人社、法院、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同时特别强调,要进一步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答辩、举证、开庭等通知书一次性送达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结案。
“快速高效处理好农民工工资争议案,是关心关爱农民工、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举措之一。”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全省仲裁机构将加强与调解组织的衔接,依法及时办理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申请,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委员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当日立案;当事人同意案前调解的,仲裁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运用简易处理、一裁终局、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等法定程序和“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限。
目前,全省对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进行逐件摸排,督促加快结案。
多措并举 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我省是农民工大省,常年有超过2500万农民工外出务工,庞大数量背后,也隐含着不少欠薪隐患。“今年,治理农民工欠薪进入了冲刺阶段。”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目标,到2020年要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今年以来,我省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夏季行动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已公布了三批农民工欠薪“黑名单”,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部门联合信用惩戒。从7月下旬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的夏季行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229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2482个、国企项目289个;查办欠薪案件(含协调处理)246件,为41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600.5万元。
“接下来,还会进一步引导农民工维法维权,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省正在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进工地进项目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欠薪问题,行动将持续到明年春节前。
“治欠保支已进入深水区,农民工欠薪问题进入了根治新阶段。”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我省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欠薪治理体系的建成,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成效明显,全省欠薪案件、欠薪金额、欠薪人数呈下降态势,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交通、水利项目存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小型、短期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存在一定困难;各类工程争议纠纷引发的欠薪问题处置难等。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持续推进目标管理和专项考核、加大信用信息监管执法力度等工作,建立起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