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加快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 2019年01月02日 08时3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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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川南城市群空间和功能布局,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产业协作配套、市场体系协同开放、公共服务对接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打造区域发展共同体,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川南经济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承担全省南向开放主战场重任,勇当南向开放排头兵,全面提升川南经济区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到2022年,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经济总量接近1万亿元,培育形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初步建成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南向开放重要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

    二、突出南向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构建铁路对外大通道。积极对接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成自宜时速350公里高铁建设,尽快开工自贡至宜宾段,力争2023年全线建成;加快推进成都至贵阳铁路建设,确保2019年建成投运。同步推进渝昆高铁建设,争取2019年开工建设重庆至宜宾段,力争2023年建成投运。加快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建设,积极推进成渝铁路成都至隆昌段、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协同推动黄桶至百色铁路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宜宾港进港铁路。

    (二)构建便捷高效城际路网。加快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投运。加快成都至宜宾、G4216宜宾(新市)至攀枝花、宜宾至彝良、叙永至威信、G8515泸州至荣昌段、古蔺至习水、内江城市过境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宜宾至威信、宜宾至新市、古蔺至金沙、泸州至永川、大足经内江至南溪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内江至自贡等城际快速通道,加快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建设,推进G247、G353、S210、S438、S212等国省道提档升级,逐步消除普通国省道“断头路”“瓶颈路”。推进客运交通公交化运营,提供同城化交通服务,实现不同客运方式客票一体联程和城市间一卡互通。

    (三)提升航运航空承载能力。建立健全航道及岸线开发互动机制,加快整合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建立铁公水多式联运长效机制,合力打造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浅滩整治,加快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沱江(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航道升级等项目建设。强化支线机场能力,加快宜宾机场迁建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建成投运。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科学确定通用机场选址。

    (四)构建泛在普惠信息网络。加快通信枢纽和骨干网络建设,推进网间互联带宽扩容,实现城市固网宽带全部光纤接入、无线网络在主要公共区域全覆盖。推动电子政务平台跨部门、跨城市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支持开展5G网络试点,打造智慧城市群。鼓励电信企业逐步取消城市群固定电话长途费,实现区域通信一体化和电信市场一体化。

    (五)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大力培育售电侧主体,扩大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网融合发展,加强电力资源整合,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巩固和完善500kV、220kV电网骨干网架,完善110kV及以下输配电网络。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快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布局地下储气库,增强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炭集运系统。

    (六)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加强跨流域、跨区域引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开工建设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加快兴文新坝、叙永倒流河、资中两河口、自贡大安区楼房湾等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渠系配套。加快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研究。加快实施长江、岷江、沱江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

    三、集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

    (七)协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打造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终端、信息安全、大数据、电子元器件、北斗等产业,加快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就地转化利用,建立页岩气开发利用共享机制,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节能装备、废弃物处理及利用装备、污染防治装备、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推进国家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标准化试点,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分子合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硬质合金材料、高端金属复合材料、锂钒钛材料、先进轻纺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打造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清洁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和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汽车制造及零部件、化工容器设备等,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企业集团,组建川南供应链战略联盟,打造现代物流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医药、现代建筑业、电子商务、康养度假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林竹、茶叶、生猪、肉牛、肉羊等特色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推动“旅游+”融合发展,联合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共同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和旅游线路。

    (八)优化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大力提升国家级开发区承载能力,推动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发展空间不足的开发区扩区调位。加快泸州高新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提升各类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共享,鼓励联合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联合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区域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加强园区合作和平台共建,推动各类产业发展平台政策共享。规划研究川南现代产业集中发展区。

    (九)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白酒、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物流等行业领军企业强化产业协同和高效分工,整合产业链和优势资源,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做强做优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区域产业联盟、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统一行业标准,协同打造“川南造”优势品牌。

    (十)加快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全国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协同推进化解落后低效过剩产能。鼓励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转型发展,鼓励市场化债转股,力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联合推动企业搬迁改造,清理整合“散弱荒”园区,支持利用工业遗产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等产业。

    四、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一)统筹城镇空间和功能布局。修订完善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修订完善川南城市群规划,编制川南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内江、自贡、宜宾、泸州聚合发展,构建川南都市圈,建设内自都市区、宜宾都市区和泸州都市区,形成川南城市群“一圈三区”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推进“多规合一”。

    (十二)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宜宾、泸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其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强化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内江、自贡同城化发展,编制内江、自贡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际快速通道建设,率先实现铁路、城市快速通道公交化运营,推动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十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争创一批县域经济发展强县、进步县、先进县和天府旅游名县,建设一批宜居县城、特色小镇、特色村落。提升县城、中心城镇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整体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

    (十四)优化一体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相互开放,共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各市、县优先保障区域一体化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搭建川南经济区人才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区域人才市场。加快建立区域统一市场规则,健全执法、企业年报等制度协同机制,推动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联合执法。加快统一的市级社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积极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支持组建川南担保公司,支持设立川南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

    (十五)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深化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改革创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川南经济区实现全覆盖。发展壮大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3区+N园”模式创新,支持宜宾、自贡、内江等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

    (十六)协同推进开放口岸建设。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泸州港、宜宾港与成都青白江铁路港及长江武汉港、南京港、上海港等合作,打造四川主要水上外运口岸。推进泸州港、宜宾港国家临时开放口岸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建国家开放口岸。支持宜宾、泸州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改扩建。支持川南4市开通至北部湾和广州、深圳的铁海联运班列,建设西南(自贡)无水港。建设“蓉欧+”东盟国际班列内江基地,布局分拨仓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等现代物流综合港。推进泸州港、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系统运作,支持内江、自贡新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争取国家在川南新设综合保税区。推进自贡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十七)推动区域开放合作。深化川渝滇黔区域合作,支持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合江片区),推动隆昌与荣昌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发挥川滇黔市(州)合作与发展峰会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与昭通、遵义、毕节、六盘水等地产业联动,建设赤水河流域合作综合扶贫开发试验区。加强川南经济区与成都平原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区域联动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深化与武汉、上海等沿长江城市合作,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川南高校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南亚、东南亚留学生规模,建设东盟留学生基地。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扩大南向国际产能合作。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十八)促进教育资源合作共享。推动基础教育合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异地就近入学。加强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推动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打造地方性、应用型高职教育联盟。探索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学校、优质特色职业院校。

    (十九)加强医疗卫生联动协作。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规范发展医疗联合体,推动川南4市医疗机构与成渝两地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进远程会诊应用。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医保异地结算协作机制,建立医疗损害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专家调解制度。完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机制,建立医疗急救网络和调度指挥急救协作机制。

    (二十)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为所有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位发布、就业政策咨询等均等化服务。建立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交流。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深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共享。研究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同城衔接机制。

    (二十一)建立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推进跨市政务互通、信息共享,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建设标准,实施政务便民利民措施,推动政务事项跨市通办,整合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努力实现川南便民服务“一卡通”。加强应急管理合作,共建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保障体系。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区域综治工作中心信息化平台信息共享。协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推动毗邻地区城市管理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和网格化综合巡检制度。

    七、强化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

    (二十二)加强生态建设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廊道建设,统筹沿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盆中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保护与建设,联合实施山地丘坡耕地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强金沙江、沱江、岷江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支持开展川南森林城市群建设和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行动。

    (二十三)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加强水污染联防联控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点。编制釜溪河、越溪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建立统一的监控信息发布平台,共同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加大土壤质量管控力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和应用。

    (二十四)统筹岸线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水域岸线及其用途管制,合理设置港口码头和生态保护区。实施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非法码头和采石塘口还林还绿、岸线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林相改造提升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项目。依法查处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对化工、农药等危重污染产品进行严格的航运及物流管理。

    八、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川南经济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一体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细化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年度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十六)创新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建立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协同治理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开放开发平台合作共建机制和合作项目成本共担利益分享机制。

    (二十七)落实主体责任。川南4市是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方案。探索组建合作联盟、专项工作组、重大项目建设联合指挥部等政府间合作组织,加强部门对口联系,扎实推动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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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 2019年01月02日 08时3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川南城市群空间和功能布局,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产业协作配套、市场体系协同开放、公共服务对接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打造区域发展共同体,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川南经济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承担全省南向开放主战场重任,勇当南向开放排头兵,全面提升川南经济区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到2022年,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经济总量接近1万亿元,培育形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初步建成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南向开放重要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

    二、突出南向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构建铁路对外大通道。积极对接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成自宜时速350公里高铁建设,尽快开工自贡至宜宾段,力争2023年全线建成;加快推进成都至贵阳铁路建设,确保2019年建成投运。同步推进渝昆高铁建设,争取2019年开工建设重庆至宜宾段,力争2023年建成投运。加快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建设,积极推进成渝铁路成都至隆昌段、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协同推动黄桶至百色铁路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宜宾港进港铁路。

    (二)构建便捷高效城际路网。加快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投运。加快成都至宜宾、G4216宜宾(新市)至攀枝花、宜宾至彝良、叙永至威信、G8515泸州至荣昌段、古蔺至习水、内江城市过境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宜宾至威信、宜宾至新市、古蔺至金沙、泸州至永川、大足经内江至南溪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内江至自贡等城际快速通道,加快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建设,推进G247、G353、S210、S438、S212等国省道提档升级,逐步消除普通国省道“断头路”“瓶颈路”。推进客运交通公交化运营,提供同城化交通服务,实现不同客运方式客票一体联程和城市间一卡互通。

    (三)提升航运航空承载能力。建立健全航道及岸线开发互动机制,加快整合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建立铁公水多式联运长效机制,合力打造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浅滩整治,加快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沱江(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航道升级等项目建设。强化支线机场能力,加快宜宾机场迁建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建成投运。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科学确定通用机场选址。

    (四)构建泛在普惠信息网络。加快通信枢纽和骨干网络建设,推进网间互联带宽扩容,实现城市固网宽带全部光纤接入、无线网络在主要公共区域全覆盖。推动电子政务平台跨部门、跨城市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支持开展5G网络试点,打造智慧城市群。鼓励电信企业逐步取消城市群固定电话长途费,实现区域通信一体化和电信市场一体化。

    (五)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大力培育售电侧主体,扩大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网融合发展,加强电力资源整合,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巩固和完善500kV、220kV电网骨干网架,完善110kV及以下输配电网络。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快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布局地下储气库,增强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炭集运系统。

    (六)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加强跨流域、跨区域引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开工建设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加快兴文新坝、叙永倒流河、资中两河口、自贡大安区楼房湾等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渠系配套。加快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研究。加快实施长江、岷江、沱江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

    三、集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

    (七)协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打造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终端、信息安全、大数据、电子元器件、北斗等产业,加快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就地转化利用,建立页岩气开发利用共享机制,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节能装备、废弃物处理及利用装备、污染防治装备、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推进国家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标准化试点,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分子合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硬质合金材料、高端金属复合材料、锂钒钛材料、先进轻纺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打造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清洁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和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汽车制造及零部件、化工容器设备等,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企业集团,组建川南供应链战略联盟,打造现代物流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医药、现代建筑业、电子商务、康养度假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林竹、茶叶、生猪、肉牛、肉羊等特色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推动“旅游+”融合发展,联合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共同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和旅游线路。

    (八)优化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大力提升国家级开发区承载能力,推动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发展空间不足的开发区扩区调位。加快泸州高新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提升各类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共享,鼓励联合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联合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区域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加强园区合作和平台共建,推动各类产业发展平台政策共享。规划研究川南现代产业集中发展区。

    (九)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白酒、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物流等行业领军企业强化产业协同和高效分工,整合产业链和优势资源,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做强做优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区域产业联盟、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统一行业标准,协同打造“川南造”优势品牌。

    (十)加快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全国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协同推进化解落后低效过剩产能。鼓励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转型发展,鼓励市场化债转股,力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联合推动企业搬迁改造,清理整合“散弱荒”园区,支持利用工业遗产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等产业。

    四、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一)统筹城镇空间和功能布局。修订完善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修订完善川南城市群规划,编制川南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内江、自贡、宜宾、泸州聚合发展,构建川南都市圈,建设内自都市区、宜宾都市区和泸州都市区,形成川南城市群“一圈三区”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推进“多规合一”。

    (十二)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宜宾、泸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其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强化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内江、自贡同城化发展,编制内江、自贡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际快速通道建设,率先实现铁路、城市快速通道公交化运营,推动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十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争创一批县域经济发展强县、进步县、先进县和天府旅游名县,建设一批宜居县城、特色小镇、特色村落。提升县城、中心城镇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整体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

    (十四)优化一体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相互开放,共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各市、县优先保障区域一体化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搭建川南经济区人才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区域人才市场。加快建立区域统一市场规则,健全执法、企业年报等制度协同机制,推动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联合执法。加快统一的市级社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积极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支持组建川南担保公司,支持设立川南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

    (十五)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深化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改革创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川南经济区实现全覆盖。发展壮大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3区+N园”模式创新,支持宜宾、自贡、内江等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

    (十六)协同推进开放口岸建设。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泸州港、宜宾港与成都青白江铁路港及长江武汉港、南京港、上海港等合作,打造四川主要水上外运口岸。推进泸州港、宜宾港国家临时开放口岸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建国家开放口岸。支持宜宾、泸州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改扩建。支持川南4市开通至北部湾和广州、深圳的铁海联运班列,建设西南(自贡)无水港。建设“蓉欧+”东盟国际班列内江基地,布局分拨仓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等现代物流综合港。推进泸州港、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系统运作,支持内江、自贡新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争取国家在川南新设综合保税区。推进自贡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十七)推动区域开放合作。深化川渝滇黔区域合作,支持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合江片区),推动隆昌与荣昌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发挥川滇黔市(州)合作与发展峰会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与昭通、遵义、毕节、六盘水等地产业联动,建设赤水河流域合作综合扶贫开发试验区。加强川南经济区与成都平原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区域联动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深化与武汉、上海等沿长江城市合作,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川南高校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南亚、东南亚留学生规模,建设东盟留学生基地。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扩大南向国际产能合作。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十八)促进教育资源合作共享。推动基础教育合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异地就近入学。加强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推动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打造地方性、应用型高职教育联盟。探索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学校、优质特色职业院校。

    (十九)加强医疗卫生联动协作。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规范发展医疗联合体,推动川南4市医疗机构与成渝两地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进远程会诊应用。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医保异地结算协作机制,建立医疗损害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专家调解制度。完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机制,建立医疗急救网络和调度指挥急救协作机制。

    (二十)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为所有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位发布、就业政策咨询等均等化服务。建立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交流。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深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共享。研究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同城衔接机制。

    (二十一)建立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推进跨市政务互通、信息共享,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建设标准,实施政务便民利民措施,推动政务事项跨市通办,整合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努力实现川南便民服务“一卡通”。加强应急管理合作,共建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保障体系。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区域综治工作中心信息化平台信息共享。协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推动毗邻地区城市管理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和网格化综合巡检制度。

    七、强化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

    (二十二)加强生态建设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廊道建设,统筹沿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盆中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保护与建设,联合实施山地丘坡耕地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强金沙江、沱江、岷江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支持开展川南森林城市群建设和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行动。

    (二十三)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加强水污染联防联控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点。编制釜溪河、越溪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建立统一的监控信息发布平台,共同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加大土壤质量管控力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和应用。

    (二十四)统筹岸线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水域岸线及其用途管制,合理设置港口码头和生态保护区。实施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非法码头和采石塘口还林还绿、岸线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林相改造提升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项目。依法查处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对化工、农药等危重污染产品进行严格的航运及物流管理。

    八、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川南经济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一体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细化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年度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十六)创新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建立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协同治理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开放开发平台合作共建机制和合作项目成本共担利益分享机制。

    (二十七)落实主体责任。川南4市是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方案。探索组建合作联盟、专项工作组、重大项目建设联合指挥部等政府间合作组织,加强部门对口联系,扎实推动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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