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2万余名流浪、乞讨人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当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衔接协调,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保障、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进行动态宣传以及向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帮助受助人员尽快寻亲返乡。
三是开展常态巡查。各级民政部门依托以市(州)级救助管理站为龙头、县级救助管理站为基础、乡(镇)临时救助点为补充、社区(村)救助咨询引导点的四级救助网络,形成多层次、全覆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络化救助管理体系,对辖区桥梁涵洞、背街小巷、地下通道、建筑工地、车站、广场、商场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区域开展常态化巡逻。对发现的愿意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食品、饮用水和救助联系卡,并组织人员定期查看。
四是强化救助力度。在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老年人等群体进行重点救助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将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纳入救助对象,并针对性地开展大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疑似传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显外伤的求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时联系医疗急救机构或安排工作人员将其送医救治、诊断,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应助尽助。
“夏季送清凉”活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街面巡查10545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44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102人次),发放各类防暑降温用品16581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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