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年内探索建立3个左右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力争到2020年培育打造15个协同改革先行区。
四川自贸试验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此前,已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此次印发的《方案》,提出本着“优势叠加、分类促进,以点带面、全域自贸”原则,深化“3区+N园”模式创新,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以此引领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
《方案》鼓励以下三类主体主动申建协同改革先行区:体制机制灵活,且具有平台、功能、产业和渠道优势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符合全省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和立体全面开放格局战略部署,改革创新能力强、开放发展优势明显、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各类经济功能区;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开放潜力较大的县级行政区域。
申建成功后,各协同改革先行区将承担联动推进核心制度创新、率先复制推广改革经验、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协同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等八大重点任务。
为确保措施落地落实,我省将建立协同改革先行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并开展第三方评估。(记者 李欣忆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