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此次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195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按月发放,由中央财政负担。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可于8月10日-25日按照《四川省银龄讲学计划2018-2019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可登录四川教育网进行查询)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也可到报考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 (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