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底前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
5月29日,我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方案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1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了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其中,我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为第70项整改任务,要求妥善有效解决因水电站导致的河道减水或断流问题,整改时限为2019年12月。
依据《通知》,整改的主要思路是,加强我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尽量减少水电站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具体措施上,分为摸清家底、制定整改方案和推动整改落实三大步骤。摸清家底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现状,摸排找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方面,要在注重水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的基础上,推行“一站一策”,同时考虑生态、水生生物等用水需求,综合各地水文气象资料和天然来水量等因素,确定水电站最小生态流量;对不能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水电站,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坝(闸)下游河道生态流量泄放方案。推动整改落实方面,明确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按照“一站一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各地水务部门则牵头对水电站设置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装置,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我省将实施整改月调度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改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记者 王成栋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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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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