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脱贫攻坚“1+3”考核结果出炉
今年1-3月,我省组织开展过程考核、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随后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综合评价,最终形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1+3”考核评价结果。“1”指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考核,“3”指对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扶贫专项年度工作、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考核。
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市(州)共8个,分别是广元、乐山、南充、达州、成都、内江、雅安和眉山。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县(市、区)共31个,包括苍溪县、叙永县等16个贫困县,简阳市、米易县等15个非贫困县。
8个扶贫专项获评“优秀”,分别是教育扶贫专项、健康扶贫专项、财政扶贫专项、贫困家庭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交通建设扶贫专项、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专项、金融扶贫专项、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
定点扶贫工作考核结果中,省纪委等128个省直部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8个国有企业、四川大学等70所高校、人行成都分行等21个金融(监管)机构和省人民医院等25家医院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好”。根据规定,按分数从高到低表扬30%,我省将对省纪委等96家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考核结果显示,帮扶地7市、35县(市、区)和受扶地45县(市、区)的考核等次均为“好”。我省将对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中60个先进集体和270名先进个人,以及“五个一”帮扶工作中200个先进集体和7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省脱贫攻坚办要求,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该表扬的表扬、该约谈的约谈;狠抓各类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针对资金审计发现突出问题、脱贫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相关县(市、区),省脱贫攻坚办、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专项约谈。(记者 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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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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