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后 国税地税为何又合并?
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实行分税制24年后,为何又要合并国税地税?
24年前的“分家” 全国实行分税制,省税务局一变二
1994年以前,我省征税机关名为“四川省税务局”。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回忆,彼时我国所有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的征税机关仅有1个,由省局统一征收所有税收、非税收入,再经汇总后由中央分配。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制,导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中央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周克清说。
为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我国于1994年推行分税制,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作为配套措施正式推行。我省分别设立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此后,“两个比重”开始上升。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与分税制的推行不无关系,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支出的成本也大大上升。
24年后的合并
全国改革税收征管体制,省国、地税二变一
国税、地税“分家”,一分就是24年。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6月15日,四川省国税局与四川省地税局正式合并,挂牌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这次更名,别有深意。“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实现征纳税降低成本、提质增效的双赢。”在刘蓉看来,这一方面意味着纳税人不必“两头跑”,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办税及缴税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中央统筹进行资源配置。
周克清表示,国地税合并不是一次简单的合二为一,这既是一场税务部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深刻变革,也是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的大统一。“未来提升营商环境,提高征管效率,仍是一条很长的路。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也需要下‘绣花’功夫层层落实。”(记者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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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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