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据了解,四川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呈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平衡、土地生态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四川全省耕地面积保有量不少于94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7793万亩,力争建成5323万亩高标准农田。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耕地生态保护,包括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生态建设和休养生息三方面内容。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启动省级轮作休耕耕地制度试点,将轮作休耕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范围。(记者 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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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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