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确保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王东明主持并讲话 刘国中出席
6月3日上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中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四川省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改革方案》《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四川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四川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改革方案,要求根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改革方案制定,一方面抓改革部署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事项基本确立,改革主体框架初步形成。
会议强调,下一阶段,省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和各地各部门要在继续做好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到狠抓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落实上来。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对内靠改革、对外靠开放”理念,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扎实做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阶段性总结评估,重点检查实施进展和落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发掘典型,又查摆不足、找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下一步改革的着力重点。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农村、国资国企、司法体制和基层社会治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社会事业发展、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逐项分析研究,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进度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切实担负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省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四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各级改革办、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定期督察和专项督察,对重大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牵头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张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