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商业健康险可享个税优惠 我省有了首个优惠案例
根据国家规定,成都作为全国31个试点城市之一,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目前,已有12家保险企业获得税优型健康险的经营资格。
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享受个税优惠,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相当于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目前的3500元/月,提高至3700元/月。“减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引导作用。”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通过减税可引导公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对现有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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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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