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落户青川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在制造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的良好生态型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统一使用具有知识产权的“PEOP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受国际和国家行政保护。我国于2012年正式启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工作,目前已建成1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认证160余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其中我省有14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记者 向朝伦 程文雯)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