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讨论监察法(草案):反映人民期待和时代之需
委员们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监察法为巩固这种压倒性态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制度性创新。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足见民心所向,其中多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对监察委员会的肯定和期待。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地矿局局长王建明认为,监察委员会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必然要求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通过监察法予以明确规定。这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监察法的出台,有利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主席陈放认为,这次以国家立法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化下来,同时明晰了权限、程序等实施细节,不仅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力度,而且对于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也将起到很好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记者 袁婧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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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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