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扶贫车间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加挂标识
省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62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334.68万人计划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实现脱贫,占比约53%,做好推广致富带头人、扶贫车间等工作,对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包括硬件设施和带贫效果两方面。硬件设施方面,要求扶贫车间生产或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并配备正常生产生活必需的附属设施;带贫效果方面,要求扶贫车间最少要吸纳劳动力30个以上,其中贫困人口数不低于务工总人数的30%。
各地要按照“乡(村)讨论、公示到村、县级审定”的成效选择认定扶贫车间,对符合条件的加挂扶贫车间标识,并录入系统。致富带头人选择认定方面,要核查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符合标准、数量是否达标。会议要求,各市(州)、各县(区)要从严审核把关,确保录入质量。市县两级完成审核把关报省上后,省上将进行抽查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点名通报。
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王善平表示,扶贫车间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实现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做到务农、务工、顾家三不误。致富带头人,则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有致富带头人的贫困村,利用政策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效果都非常显著。”(记者 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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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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