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西签署协议推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共同推动、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携手共建南向开放大通道,积极开展川桂两地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在贸易便利化、中新互联互通陆海新通道合作、园区特色优势产业、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在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合作水平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两省区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此次省台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成都产业园、德阳产业园、眉山产业园等组成的四川联合考察组赴广西,围绕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开展为期3天的考察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两省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的合作,共同提升合作区在深化两岸产业合作上的示范效应与影响力,共同为广大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台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和转型升级搭建良好平台,切实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去年9月,国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批复同意在广西设立第一个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同年12月,全国第二个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落户四川。签约双方一致认为,四川与广西在积极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前沿阵地作用、拓展内需市场和国际市场及推动南向通道建设等方面,具有广泛共性及广阔合作空间。(记者 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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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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