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启动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检查的目标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6]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欠薪治理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全省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要点》(川人社办发[2017]864号),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2018年春节前我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情况等。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此次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市州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加大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视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2018年春节前夕,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州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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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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