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 将覆盖86万余名专任教师
据统计,四川省各级各类学校2.4万余所、专任教师86.25万人。其中,高等学校124所、专任教师8.7万人;中小学校2.35万所、专任教师71.7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26所、专任教师4.66万人。
四川最新出台的《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权的通知》规定,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评审(以考代评除外)和聘用。
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高校自主评审结果仅在本单位有效,专业技术人才跨单位流动的,其职称需由流入单位按规定进行评审或确认。
除了高校外,四川省内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高级讲师,由所在市(州)或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仅在本地、本部门有效。教师跨地区、跨部门流动的,其职称由流入单位按规定进行评审或确认。
据悉,四川省将通过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巡查抽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制度等,加强对高校及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记者 吴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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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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