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五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26条”

  • 2017年07月17日 07时52分
  •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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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省经信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七大方面26条支持政策。《意见》指出,全省金融部门应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由大变强。

      据悉,为做好产业与金融的对接,上述五大部门还将成立四川省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沟通协调。

      关键词:授信放宽

      授信要考量企业“软信息”

      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在银行授信方面,《意见》提出,优化授信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制造业新型产业链和创新链,积极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考量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将相关因素纳入银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挖掘企业潜在价值。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结合企业“三表”“三单”“两品”等非财务信息,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积极满足创新型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推广绵阳“长虹模式”,鼓励制造业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开发全流程、高效率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关键词:债券融资

      企业可债券融资

      推行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

      对于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难题,《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可续期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集合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区域内的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

      关键词:保险支持

      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险”

      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意见》还提出,应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

      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轻资产科创型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提高制造业品牌信任度。深入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经营常态化,推动制造业军民融合,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开拓的保障力度。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关键词:助力“走出去”

      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机构布局

      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

      如何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意见》提出,要拓宽制造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走出去”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机构布局,提高全球化金融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外汇管理,满足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真实、合理的购汇需求。

      支持制造业企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优化对外人民币贷款项目管理,探索开展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贷款和投资。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为制造业企业“走出去”项目提供成本适当的人民币贷款或投资。

      关键词:产融合作

      开展省级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

      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转型升级

      《意见》还提出,要深入推进产融合作试点,支持成都、绵阳深入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明显、政策整合能力强的市(州)、县(市、区)、经济区域开展省级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鼓励试点地区聚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探索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互利共赢。

      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记者 闫新宇)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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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五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26条”

  • 2017年07月17日 07时52分
  •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省经信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七大方面26条支持政策。《意见》指出,全省金融部门应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由大变强。

      据悉,为做好产业与金融的对接,上述五大部门还将成立四川省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沟通协调。

      关键词:授信放宽

      授信要考量企业“软信息”

      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在银行授信方面,《意见》提出,优化授信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制造业新型产业链和创新链,积极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考量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将相关因素纳入银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挖掘企业潜在价值。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结合企业“三表”“三单”“两品”等非财务信息,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积极满足创新型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推广绵阳“长虹模式”,鼓励制造业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开发全流程、高效率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关键词:债券融资

      企业可债券融资

      推行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

      对于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难题,《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可续期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集合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区域内的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

      关键词:保险支持

      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险”

      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意见》还提出,应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

      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轻资产科创型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提高制造业品牌信任度。深入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经营常态化,推动制造业军民融合,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开拓的保障力度。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关键词:助力“走出去”

      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机构布局

      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

      如何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意见》提出,要拓宽制造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走出去”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机构布局,提高全球化金融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外汇管理,满足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真实、合理的购汇需求。

      支持制造业企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优化对外人民币贷款项目管理,探索开展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贷款和投资。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为制造业企业“走出去”项目提供成本适当的人民币贷款或投资。

      关键词:产融合作

      开展省级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

      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转型升级

      《意见》还提出,要深入推进产融合作试点,支持成都、绵阳深入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明显、政策整合能力强的市(州)、县(市、区)、经济区域开展省级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鼓励试点地区聚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探索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互利共赢。

      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记者 闫新宇)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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